2014年7月31日星期四

郁郁芳华,夜乱韶光

"巨乳"妹
那一夜湖光夜色起,不动声色推动层层波浪,郁郁青草随着波浪荡漾,湖中的夜色向阒静的四野铺展,夜色慢慢在远处靠岸,无人知晓这一刻幸福来得突然。

远处的灯塔,投向更远处的地方,还有没有木筏归向港湾,还有没有船舶在夜色里披荆斩浪?海浪只是向彼岸越涌越贪婪,无人知晓那一刻灯光会投向多远的地方。

梦里我住在海岸的沙滩旁,沙滩上是熊熊的火光,把夜色照的透亮。伴着海浪,我沉睡

入酣,迷迷糊糊我在梦乡里惊惶,汹涌的巨浪将我打翻,卷入大海茫茫。我不谙水性,只顾着不停地拍打海浪,我还没有来得及感受到上天给予的力量,便渐渐陷进了苍莽的海洋,那一刻我脑中闪现过往,画面定格在我年少的韶光。

雾里看见熟悉的身旁打我跟前走过,窒息的芳香把我的视野转向你走过的方向,转瞬却已是遥遥无望,我不知道你逗留了几晌,我也不知道你去了何方,雾里我错过了最美的时光。

雾散,我循着芳香残留的方向,边走边张望,寻找你留下的迹象,一找便是一段年华。

我怀着这份期许默默地盼望,不曾抗拒那迷人的芳香。漫长的等待让我看见了失望的黑暗,久久我未能释怀。其实,我早就不该,不该趁着雾色去寻找那所谓的芬芳,看不见摸不着的地方,能有什么样的希望。我囿于在朦朦胧胧世界的橱窗,而你却是路过橱窗活在外面的天堂,短暂的交集永远走不出相拥影长。

转眼又是几段年华,我还是在雾里张望,张望着未来的方向。雾里来来往往,人聚人散。也许你们早就悄无声息地走过我的身旁,雾里我没有惊觉,缘是淡了芳香。也许气息经久不散,也许气息倏忽消散,其实呼吸不通畅,再迷人的芬芳也只是空谈。

现在的时光,我试着拨开雾象,看看未来的方向。没有尽头的张望,已经注定要为将来轮回千转,注定是要为幸福跋涉万水千山。

我来了,你在哪?

这一夜湖光夜色苍茫,雾气弥散。看不见青草在水底柔柔地舒展,看不见夜色向四野扩散。远处灯光微黄,穿透雾气迷茫,木筏早已停进港湾,船舶也已经依靠的海岸,海面依旧是海浪恣肆猖狂,没有遥遥的期盼,只有为远方的人挂肚牵肠。

一切的一切都恢复往常。思念给了我一个假象,我听见你在我的耳畔私语低喃,那么婉转,那么温柔细长。我放佛触到了你的长发,一滑,便看见了你羞赧的脸庞。我们可不可以假装没有见过对方,重新认识一场。

你停在原来的地方,我会沿着相反的轨迹走到你的身旁,带着你走到错误的方向,这样我们就会在一起寻找来时路的方向,我多么期望永远也找不着方向,就这样迷失在过往。

你走了,我还在那!

每一夜湖光的夜色都很浪漫,浪漫的只剩下一个人默默地欣赏,吝啬的不愿让别人分享。就这样,我守着湖光的夜色殆噬韶光

一曲心觞,一段离愁

大波 "D"
你是扑火的飞蛾,用生命祭奠着爱情。你是弱小的蜉蝣,朝生暮死仰望着你的爱情。风轻轻地拂过海面,轻吻着你的脸颊。你眼中的海是什么颜色?你眼前的色彩为何染上了忧愁?你在思念谁?谁有舍得让你这般难过?
海在哭吗?我的泪落入了大海,可否惊起一点涟漪。浪花不知忧愁的轻吻着我的脚丫,海风带着一股腥味,扑鼻而来。什么都没有说,目光空洞的凝望着这片蓝色的海。掬起一捧海水,浅尝着海的味道。咸咸的有些苦涩。这是海的味道?是思念的味道?还是绝望的味道?
听,海哭的声音。蓝色的是你忧郁的眼。漂泊的心,在何处寻觅着一个归期。最后的约定里,你用怎样的方式,书写着这份决绝与疏离。你怎么可以,怎么可以轻易的隔断那些美好的过往与甜蜜。犹记初见,你用一碗面条的温度,温暖了我冰冷的心。这份温度一直温暖了这么多年。可是,爱情不是收获了,就可以搁浅的。爱情,就好像是一颗种子,收获以后,还需要重新孕育。需要阳光、需要雨露。需要用心的呵护与关爱。
一场雨,来的有些措手不及。湿了发、湿了心,模糊了双眼。告诉自己,从今以后,往事无须在想,也不必在提。前缘已散,又何必执着呢?散了,散去所有的痴,所有的念。自此,清心一人。不扰、不念、不思、不伤。这雨来的好急,容不得我的躲避。我伸出双臂,尽情的拥抱着雨的热情。我不知道,这雨是否可以洗涤灵魂。忽然之间,在这磅礴的大雨里,我的心静静的宁静下来。
心若远离,又该如何挽留?人生若只如初见,我依旧会记住,那一天那一碗面条的温度。曾经的奋不顾身,曾经的舍弃所有,在现在看来不过是年少时幼稚的冲动。我给你万千柔情,只不过想换你一丝怜惜。
酒入愁肠,化作相思泪!不知道何时,恋上了酒的味道。一般,我只会安静的浅酌。将所有的思绪深藏在酒中。我讨厌那些喝酒了就哭泣的女子。可是,为什么,为什么我也会哭泣?而且那么的心碎,那么的伤。哭了,泪水再也忍不住了。对了,那一定不是我!一定不是我!你说,你在我身边。可为什么,我没有感觉到。忽然,我笑了。你在我身边,那又怎么样呢?痛,依旧会痛。
鱼的眼泪,水知道。我的眼泪,谁知道?一直以来,总告诉自己,你若不坚强,谁人替你坚强。你时常问我,可以吗?我总说,可以的。可以吗?真的可以吗?我若忘记了要好好照顾自己,你怎么可以忘呢?你怎么可以,怎么可以忘记!我也会受伤,我也会难过,我也会累。我开始沉默,用沉默来表达我心中的伤痛。我把自己的心锁了起来,独自缱绻在自己梦的世界里,独自舔舐着自己的伤口,看着我们一步步的远离。
书上说,一个人、一颗心,一生等待。一个人,一座城,一生心疼。你来到我的城,多少年,明媚忧伤皆是为你。以前,总以为所有的寻觅,只是为你。总相信,天涯海角怎会是距离,只要心近了,所有的距离都不在是距离。你说,一颗心,锁住一个人。我将手中的钥匙早早的交给了你,可是你,又将它丢弃在了何方?
这些年,给你的爱一直很安静。安静的融入你的世界、你的家人、你的朋友。我早已经将自己丢弃了,丢弃在只有你的世界。那天,新店快开业了你又一次问我,可以吗?泪水就那般涌了出来。第一次,我第一次再你面前说,不可以!所有的委屈在那一刻决堤,你怎么可以忘记,我在怎么强势,我也只是一个女子。我也渴望着有那么一个他,将我的明媚忧伤细细收藏,免我惊、免我忧、知我心、解我意、怜我情。
从今以后,我不想在那么卑微的爱你。韶华暂借,岁月里摇曳着谁的心殇。海,是否也在哭泣,为一个多情的、痴心的我。

2014年7月23日星期三

爱上了回忆


舒淇
没有永不退色的照片,没有永恒清晰的回忆。所谓“海枯石烂”与时光步伐相比简直就是一瞬。所谓“漫漫人生”也就是描述时光的一个个节点。闲暇时候,用记忆连接成一串珠子,颗颗揪心。发现青春的许多珠串都缠绕在一起,有着共同的节点,无法解开,也不舍得解开。

爱上了回忆。不用优美的乐曲就能透过树叶去遐想。茂密的山林,麻雀在不计后果的叫,声音压过风吹树叶的婆娑声,肯定干扰不了我的思绪。我的许多构想都来自这样独处的时候脑海。那时我虽然很不情愿离开。但转身时已经对山林开始眷恋。不时回头记住细节,不断把故事散落在路边野花的芳香里。以便以后找寻。预见没错。离开就是许多年。有时候回忆就在昨天,而有时记忆离我很远,找不到你就翻开日记,墨香带我进入梦幻般的回忆。

爱上了回忆。十九岁独自坐在他乡的河提度过的没有蛋糕的生日。晚霞染红窝驼村边的柳树。理智的思考自己的人生。(做不了旅行家至少也要努力有空多出去走走,哪知道后来生活的苟延残喘。)总结自己:心很大胆太小。面对即将散尽晚霞,我向着远山大喊:青春,你好!

安静,会让我振奋。那段日子,每天都如同路旅途从旅馆醒来,新的朋友、新的视野。我甚至试图去改变自己的家乡腔调。偶尔蹦出几个让自己都能发笑的词语。好在许多人都这样干,也就不难为情了。忽然觉得多了不少没心没肺的欢声笑语。也有某个清爽的早晨,爬到天台,看着远山亘古不变的孤独,心被曾今的回忆刺痛,人生迷茫,也有痛楚别离。总之,有些人、有些事,丢不了,放不下。恰恰在这样的时候触碰即痛。甚至独自泣不成声。所以,安静也可毁灭斗志。

爱上回忆。青春的情感都埋在心里。暗恋?

爱上回忆。青春的梦想都寄托在汗水里。缺心眼?

爱上回忆。青春的成就是越挫越勇的肩膀。苦命?

青春!请不要揪断那串珠子。兴许我想起的时候你也想起——那段难忘的岁月。

青春这张纸,不敢轻易下笔。空出许多留给回忆去写吧!

残缺,可以造就别样的美丽

姚晨
世上,完美的东西其实并不多见。无论是生活,还是生命,其实都存在着不完美。我们要知道,完美固然美丽,但,残缺也可以造就别样的美丽。

红尘里,很多人只顾着专注着完美、追求着完美、创造着完美,从而忽视了残缺的存在,轻视了残缺的作用,无视了残缺的意义。残缺,可能会给我们带来遗憾,带来失望,带来痛苦,然,只要我们换一个方向去看待残缺,只要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欣赏残缺,只要我们换一种思维去感悟残缺,只要我们换一种心情去理解残缺,那么,我们所遇见的残缺,在我们心目中或许就不再那么残缺了,甚至在某种意义上而言,残缺或许就不再是残缺了。

“金无足赤,人无完人。”玫瑰美丽却多刺,星辰闪亮却遥远,月盈则亏,水满则溢,残缺,是无处不在的。我们都知道,天上没有永不坠落的恒星,地上没有永不凋谢的花朵,人间没有永久灿烂的风景,生物没有永不消逝的生命。流星美丽,却只在一瞬;花儿妩媚,却只开一季。这天上人间,正是因为残缺的存在,才让我们感受到世界万物的变幻,才让我们领悟并懂得完美的珍贵。

我国古代著名的四大美女不也有残缺吗?西施大脚,但她想到了长裙;王昭君削肩,但她想到了垫肩;貂蝉耳垂小,但她想到了耳环;杨玉环有狐臭,但她想到了花瓣浴。这样的例证说明了只要懂得淡定,懂得扬长避短,那么残缺依然可以造就别样的美丽。

古罗马神话中的女神维纳斯没有双臂,可她在我们心目中依然是爱与美的化身,她双臂的空缺激发了世上无数人的梦想和联想。具有音乐天才的贝多芬,他年轻时不幸失聪,但面对残缺贝多芬没有放弃对音乐的追求和创造,最后,他的第三交响曲《英雄》、第五交响曲《命运》、第六交响曲《田园》等音乐作品成了这世上不朽的经典。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《红楼梦》其实也是一部具有残缺之美的文学作品,作者曹雪芹生前只完成了前八十回的创作,因此,《红楼梦》留给了后人、读者无限的想象。当代保尔——张海迪,她年少时便高位截瘫,但她面对自己的残缺没有气馁、颓废,她怀着“活着就要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”的信念,凭着自己顽强的毅力,完成了她轮椅上的一个又一个的梦。第一届中国达人秀冠军——刘伟,尽管他年幼时失去了双臂,但他面对自己的残缺没有退缩、没有自弃,他靠着他不懈的努力完成了这世界上新的传奇。毋庸置疑,“要么赶紧去死,要么精彩地活着”这句刘伟的人生宣言将会激励更多的人勇敢地、精彩地生活。再回首,那残奥会上的一幕又一幕,让我们看到了人的无限潜能,看到了残缺造就的一个又一个的美丽传奇和神话。

真的应该可以说,是残缺教会了人在逆境中成长、成熟,是残缺教会了人在痛苦中坚强、上进,是残缺激发了人的潜力和潜能,是残缺激励着人往更远、更高的地方迈步、攀登。

假如没有残缺,山就没有了凹凸,于是,山就少了韵味、少了秀丽。

假如没有残缺,水就没有了涨落,于是,水就少了起伏、少了灵动;

假如没有残缺,生活就没有了波折,于是,生活就少了演变、少了回味。

假如没有残缺,生命就没有了跌宕,于是,生命就少了纷呈、少了精彩。

中国四大传说爱情故事《白蛇传》、《孟姜女》、《牛郎与织女》、《梁山伯与祝英台》无一不是具有残缺美的,谁说残缺就不具魅力?不是美丽?这世上的残月、残花、残叶、残雪等残缺物,不也造就了历代文人墨客的无数美丽篇章么?

我很认同有人说过的这样一番话:“黄昏因太阳落山才有了夕阳,晚上因有圆缺才有了月牙,下雨因有了雨滴才有了伞朵,雾天因少了阳光才有了朦胧。”是的,不可否认,残缺可以是一种凄美,可以是一种空白美,可以是一种朦胧美,可以是一种遗憾美,也可以是另一种完美。无论何时,残缺,都可以造就别样的美丽。

“月有阴晴圆缺,人有悲欢离合,此事古难全”。人生有太多的悲喜交加、荣辱交织,生命有太多的祸福相依、情非得已,这世间,红颜总会迟暮,英雄终会落幕,但,只要我们能学李白“人生在世不称意,明朝散发弄扁舟”的潇洒,学刘禹锡“沉舟侧畔千帆过,病树前头万木春”的豁达,学陶渊明“采菊东篱下,悠然见南山”的洒脱,只要我们能用“生当作人杰,死亦为鬼雄”,用“宝剑锋从磨砺出,梅花香自苦寒来”,用“千磨万击还坚劲,任尔东西南北风”来时时鞭策、激励自己,那么,我们一定能寻得桃源、觅得悠然,寻得光道,走向成功。如此,我们一定可以在残缺中收获更多惊喜,我们一定可以化残缺为美丽、为神奇。

有些东西,我们把它背在肩上,就会成为一种负担,但如果把它踩在脚下,它就会成为我们进步的阶梯。残缺并不可怕,正是有了自然界的残缺,我们才领略到无限的风光,欣赏到无限的美景,感受到无穷的乐趣。正是有了生活和生命的残缺,我们才有了无限的追求和憧憬,我们才可以不断超越自我、完善自我。

塞外大漠孤烟自有雄浑之美,古城残垣断壁自有苍凉之美,高山自有它的巍峨,流水自有它的清雅,风自有它的自由,云自有它的飘逸,雨自有它的诗意,白天自有它的明亮,黑夜自有它的静谧,大自有它的雄伟、壮观,小自有它的玲珑、精巧。“尺有所短,寸有所长,面对残缺,我们要尽力做到潇洒、从容,我们不应选择歧视、鄙视、或者逃避,我们应当选择正视、凝视,懂得化解和利用,这样我们才可以漾着笑意走向海阔天空,走向云淡风轻,怀着悠然面向大海,春暖花开。

残缺不是绊脚石,残缺是世上万物的点缀,因为残缺,所以我们可以做得更好,成为更优秀。岁月更替,季风来去,残缺始终在我们身边,残缺一直造就着别样的美丽。

山可以立志,水可以清心。我们应当接受自然界的不完美,接受世界的不完美,接受生活和生命的不完美,我们要让残缺盛开出更多的绚烂,造就更多的经典和传奇,让时光之路洒满一地芬芳。我们要让残缺创造出更多的美景和精彩,去染香我们每一个路过的季节……

2014年7月22日星期二

花卿

孙悦
天空斑斑点点,像昆虫在白纸上过路的痕迹。

我想和你在一起,却也只是想想而已。

【一】

公司放年假是在离新年还有一周的日子里,这个南方的城市也已经飘起了小雪,天色略微有几丝阴霾。

百色并不算是大城市,只能稍有恭维地形容为不落后。空气里总让人觉察出一丝年味来。家里已经开始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过年的仪式来了,还是像往年一样的,只是二十来年了,还是会觉得些许生疏。

因为下雪的缘故有些堵车,我是个慢性子的人,放下车窗向外张望。家里已经打了好几个电话来,老妈略有些着急地问:“还没到呢,还没到呢?菜都凉了诶。”我逗她,笑道:“要不我在外面吃点?”电话那头老妈就不乐意了:“你不是喊胃疼胃疼的嘛,再吃下去我看就得痛死你。”

车子开到家里天已经暗得差不多了,老爸不在,老妈倒是依旧很开心地搬出自己的拿手菜。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我们扯起八卦来。无非是老妈又在电视里看到谁谁谁嫁给了谁谁谁,女的有多漂亮,男的家底又有多厚。末了总不忘往我身上扯几句,我也只是笑笑,闷头吃菜,我妈的厨艺还是很赞的。

老妈夹了一筷子菜,对我说:“你以前是不是有个同学叫夏花卿啊?”

“嗯啊。”我随口应着。

等反应过来又抬起头看着我妈:“突然间问这个做什么啊?你不提我都快忘记掉了呢。好像…….是初中还是高中同学吧,那时候好像还挺好。”

“今天哦,我看报纸,好像说她和百色最有钱的老板在谈哦,两个人差好多呐,有十来岁了吧。”

“妈,你少扯了,花卿好好的闲着没事做了,去傍个大款啊?听说这几年在外面挺能耐的。读书时好像就一直是第一吧,谁还会去嫁个糟老头子啊。”我收拾着自己的碗筷,边说边换着电视台。

我靠在椅子上看老妈收拾着碗筷,在老妈经过时抬抬脚。“咦?我爸呢?”

“他啊,在和董事们喝酒吧,也挺累的。”

我爸回来已经是十点左右了,是司机扶着从车里出来的.喝了不少酒,我妈有些心疼了,一边抱怨坐在沙发上的老爸,一边转身去泡醒酒茶。我爸平时是不和我妈顶嘴的。他笑笑,朋友订婚。

被朋友叫出去时,我爸已经去睡了,吐了不少。我妈不满意的抱怨我几句,就转身去看我爸了,她一面走向房间一面说:“老大个人了还不注意点。”大概是在说我爸。

打电话来的是一个好几年的同学,那时她说你出来嘛出来嘛,一起玩嘛,刚好大家都在啊。

我没有问她都有谁,也没有推脱。

车子开在路上,些许清冷。

我突然间想起一个朋友,很久没有见了,记不清认识的时候了,那时大家都才十几岁的样子。模样记不太清了,大约是眉清目秀的男孩子,那时算得上颀长,眼睛是我感受中的丹凤眼,没有阴柔的味道,是妖媚。总是莫名其妙地想起一些完全陌生的人来。高中时在走廊里碰见的男生,又或者是连话都没说一句的女生,十几年了的样子,却总还会在某个偏差里想起来。

到约定的地方时我把打着电话问到底在哪,怎么总看不见。她说,你回头吧。边上是一阵喧闹。好回过头时愣了好久,才回过神来实一帮高中同学。彼此好些年不见,都带着一种事隔经年的陌生和莫名的热枕。

“就差你,我们一班就齐了吧。”

彼此的面容依旧是陌生。

“哪里,不是还有个女的嘛,叫什么来着…….”是在借着醉意回想。

“哦,是叫花卿。”

夏花卿从来没有来开过同学会,或者是什么聚会都没有露过面吧。最初是因为脾气不是很好,并不好接近,后来就再也没有什么音讯了。写同学录的时候也空着所有的联系方式。

记忆中是漂亮的女孩子,成绩也很好。拿毕业照给妈妈看时让她指一个最好看的女孩子,她就指出了夏花卿。上的大学也是国内数一数二的,后来因为什么原因又去了别的学校。

“那时和你是很要好的吧。”

我笑笑:“那时,是的吧。”其实后来,我们也和你们没什么差别呢。

【二】

开车回去的时候略微有些醉了。

刚刚被提起的人被我反复地回想。

那时候和花卿也算是好的吧。做什么事情都是一起的,她家里住的远,所以常常会住在我家里。因为长的好看,学习也很好,所以家长都比较喜欢她。那时我妈时常会在餐桌上和她聊些有的没的,她会低着头接上几句,大部分时间还是我在扯。

住在学校的第一个晚上,她拿着一只打火机在玩。夜里睡不好走到长廊上时,花卿点了一支烟,单手捏着烟盒。脸上被直挺的鼻翼撑起一小块阴影,看到我的时候似乎有着笑意。那时我以为她是个爱笑的人。

花卿抬头看了我。

我是在想了一下之后走到她身边:“你也没有睡啊…….”

“你要么?”她把烟递过来:“可以学的。”

“你怎么知道我不会?”我有点调皮地问。

她转身走回了宿舍,随手丢下烟蒂用脚踩灭。

花卿是个会抽烟的女生,但不常抽。

期末的时候我们已经是朋友了,说不上来是怎么成为朋友的,她不是个热情的人,可以说还有天生的反骨。

那个冬天,空气干涩而阴冷,雾气在视线里轻薄地散开。期末考后下着雪,低微,繁杂,势不可挡的雪,我帮花卿理东西。她的包里有一包拆开的烟,抽的并不多。“还剩好多啊。”我粗略地数着。

二十支一包的烟,还剩十七支。

“你总不能让我把它当饭吃了吧,抽了就睡不着了啊。”花卿笑笑。“你知道么,那天我在长廊上抽烟,回去后醒了一夜哦。”

“你遇到我的那天?”

“是的吧。”

“你还打算教我抽烟吧,那天。”

“没打算真教。后来还不是你自己要学。”

花卿教我抽烟是在认识了有一段日子之后了,她不喜欢笑,平时话很少,一说出口都是话锋尖锐的。

夜自习的时候,我说:“教我抽烟吧。”

我们是同桌,也是上下铺。

回宿舍后她从包里翻出烟给我:“去厕所吧,或者晚一些抽。被人看见了不好。”

我接过烟,目光扫过她的手指,涂了浅色的指甲油,是那种近乎指甲原色的。

车子在过一个路口时略微打滑,我稍稍回过神来。手机在响,是陌生号码,索性没有接,随手关机了。

第二天起得很晚,我爸酒醒了已经在喝茶了,我妈从房里拿出一本同学录给我。“前些日子整理出来的,倒一时都忘记掉那给你了,好像还有本相册来着,我忘记放哪了啊。”

我随手翻着:“没事,这些东西我还以为我都扔掉了呢。”

是高中的同学录,青涩的字体。

那时和夏花卿临别时说,多年以后,我们还会在同一片蓝天下么?

也许会吧,如果有缘分。

会的。花卿说,因为世界只有一片天。

浪漫与先是被划分成相同的形状。

不分当时悲喜。

【三】

十九岁的时候花卿和我说,木棉,我爱上了一个人。

花卿的很早时候喜欢过一个男生,是同学,那时她还很小。

“只有十三岁吧。”花卿半靠在墙上,歪着头。是节自习课。

那时连年轻都还算不上吧。

照片里的男孩子有泼墨的眼和细碎的头发。温热而修长的手指,想必是很温和的脾气,柔和的线条,构成了一个明朗的少年。花卿和他并肩站着,并不是很亲密。背景是几棵树,不带余额地绿亮。时近黄昏,阳光在黑暗中捂上了嘴巴。

矛盾是突然,争议显得无端,如开玩笑般,频繁且局促。就这样分开了。

花卿提起时没有显露伤感:“那时候笑得还是满灿烂的,只是想起不是很喜欢。”

十九岁的花卿已经长得很漂亮。

眉目干净,可以看出一股固执。

她对我说:“木棉,我爱上了一个人。”

她说的是“爱”,不是“喜欢”。我很清晰地意识到。

诗人说,人生中至少该有一次,为了一个人不顾一切,不求相守,不求相爱,甚至不求曾经拥有,只求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里遇见过你。

我渐渐觉得花卿活的有些戏剧的味道了。

“是个怎么样的人呢?”我捅捅她。

“恩……..是可以让我爱的人吧。”花卿很认真地想,调皮地笑了。

花卿的眼里布着雾气。香樟树在暗里发出暗香,纳凉的人们嗅到夏天的味道。

迟一点的时候我逐渐的知道,男的是复姓,姓微生,好像叫辰还是非,是个很温和的男孩子,我知道花卿喜欢这款的男孩子,对她好,话不多。

他们一起约我出去过,花卿拿果汁给我,男孩子只是浅笑。

“看起来很不错的样子。”我打趣。

“我们很好。”他们一起回答,非常默契。

若非真的很好又怎么说得出这样的话来。

“微生,你去拿出来啊。”花卿的语气略微有撒娇的意味。

微生转过身走出去:“东西在车子里。”他一面走一面看着花卿,眼里有很深的笑意。

他开一辆白色的奔驰,穿着浅色的休闲服。衣着很低调的牌子,看样子是有不错的家底的。

“他好像很爱你。”

“我也是的”花卿回答得很快。

微生拿进来的是一个精致的礼品盒,是藕色的,很有立体感的包装。

“木棉,谢谢你。”微生把它递过来,“我们很好,我知道你们是很好的朋友。”

那场对话就在我说,那就祝你们永远走下去之中结束,我和他们走的是两个反方向。我把车子开到一个转角停下。

会不会有一天,我们像是急速而驶的汽车,在一条宽阔的道路上背道而驰,越来越远越来越远越来越远,连马达声都不再清晰。那时我又会是什么样?花卿也该会和微生结婚生子了吧。

想到这里,觉得很伤感。

在车上拆了微生拿过来的礼品盒,是一块小小的水晶,很讨人喜欢。

回家后接到花卿打来的电话,询问是否到家了,微生在一旁说些什么,是耳语,花卿就呵呵地笑起来。

“花卿,祝你幸福。”我说得很认真。

她突然沉默了下来。

尔后,她说:“我只想好好地走下去。”

花卿的家境不是很好,住在比较偏远的地方,倒是她自己看起来愈发有城里人的味道,也许是长得漂亮的缘故,也许是别的。

做学生的时候花卿很在乎成绩,她生的聪明,花不多的时间就可以做得别人好,唯一一次考了班级第二哭了一个晚上。其实也算不上哭。但那时我第一次看见她哭。

花卿在最初不是一个谦卑的人,才和貌,她都有了,性子里就免不了小小的

骄傲。这一点很不讨人喜欢。更何况是花卿这么优秀的人。

时间久了,才会被磨去些许戾气。

花卿和微生相处的还算比较好,没怎么吵过架,大概就算好的吧。

他们在一起的第一个新年里,他们牵着手在散步,微生并不住在百色,他从家里出来。那年没有下雪,温度还算适中,他们像一对夫妇一样。我在咖啡厅里看到他们,那时有阳光,我想在一起真的是一件非常好的事。

他们一直到毕业也都还在一起的,其中吵过一次架。

是微生的不对。

那是我们关系很好,有微生在时花卿总会有一种刻意的欢快。偶尔打电话的时候花卿也是语气欢愉。

花卿有一个本子,用来写一些小段子,都是些无端的思绪。

和微生发生争执是在冬天的早上,花卿打电话给我的时候他们已经分手有一段日子了。她没有说清原因。

我开车去她住的地方,是个小小的房子,花卿一个人住。没有清醒的冬天早晨,微微地晃着头,如空气中布满飞蛾般,一只只准确无误地飞入人的眼睛里。我有一种时光倒退的错觉。一切的一切都在旧的时光里呈现出一种温暖而美好的姿态。花卿站在窗口,嘴角勾起好看的弧度,在大片氤氲开来的柔软雾气中,仿佛像个孩子般微微撅着嘴。

她没有讲太多详尽的细节。

我有些心疼:“还好吧。”我拉着她。

即使是强忍着还是让人看出了憔悴的感觉。

花卿摆摆手,转过身去泡茶:“我最近突然对茶道起了兴趣”

“以前好像不是很喜欢日本文化吧?”我就着她的话往下接。

“恩。”花卿半仰起脸,“我准备和老公孩子一起去看樱花啊,大约十年以后吧,要是我还单着,木棉你可要陪我去啊。”

我突然觉得很伤感,看着花卿浅灰色的眼白。

我想,微生是荒城里仅有的一颗桑树吧。

“我很好,真的。”花卿推着我走出屋子。阳光照亮她的半张脸,是明媚的忧伤,花卿微微皱着眉。

我把车子开到郊外,四下很荒芜,有点衬着情绪。

手机因为电量不足而自动关机,我让夜风吹着脸感觉好受一些。

晚上回家的时候老妈神色焦急,她塞了块电板给我,催我去医院:“你有个同学好像割腕了,挺危险的,现在的孩子啊。”

老妈并没有明确地讲是谁,可我有一种隐隐的预感是花卿。

到的时候人已经抢救过来。医生说刚才有很危险的时刻,花卿的血型稀有,存血不够,幸好有同学是同血型的。

花卿昏睡的样子让人很心疼,即使是没有意识的,脸上也流露出一股悲伤。

大约在以后的很多个日子里花卿都无法忘记微生了吧。

花卿在毕业的时候去了别的城市。

她在机场里等,带的行李很少。看见我,她立马站起来,冲我招手。

“白色太小啊,还是留不住你。”我开玩笑地说。随手递过去一只早就准备好的信封,“到了的时候拆吧。”我冲她眨眨眼睛。

“没什么好说的了,好像越亲近就越无话可说吧,木棉,我会回来的,总有一天。”她说的很坚定。

太阳落下去而又升起来,那些不愿意相见的人还是会再见,而那些盼望相见的人却就这样失去了。我看着花卿的背影,好像走得很干脆。

其实也会又舍不得吧。

她不说也不代表她就不会痛。

这时花卿二十三岁,很早以前,她对我说她爱上了一个人。这时我认识花卿刚好七年整,她分手已经有一年了吧。看不出悲喜依旧是她的风格。只是随着长大而温婉起来。

【四】

在一阵忙碌过后,离新年还有两三天的日子里,老爸开始闲在家里。

老妈推着老爸:“你说你说。”

“让我和木棉说什么啊?”

老妈没有理会老爸。起身走向卧室:“你说就是了。”

老妈那出一叠照片笑笑,在老爸身边坐下:“你也不小了,这可我和你阿姨连夜挑出来的,就今天去看看吧。”

我咽下一口面包,随意地应着。

去归去,看不看得上就是我自己的事了,对于这点,我倒是想的明白。

相亲的地点是一家我们常去的茶餐厅,现在我倒是还可以报出花卿喜欢的点心。男方据说是各方面可观的,也这么二十八九了。

我到的时候他已经在了,靠在玻璃窗上,漫不经心地看着远方。

不知道是谁先看到谁的,反正这次相亲又一次完美的黄了。微生缓缓地摇着脑袋,冲我笑笑,很多年不见了,愈发得成熟起来。身材更加颀长,目光深邃。暗暗有男人的味道了。

“哟,大帅哥也沦落到相亲来了。”我开着玩笑。

微生的眼睛一亮,开始笑起来:“怎么样,这几年。”

“嗯……..也就那样子吧。可是我们有很久很久没有联系了。”

我盯着微生,看他目光如潭,水波不兴。

“花卿,好像准备结婚了吧。”他说得很黯哑。我察觉到悲伤。

还是会放不下吧,微生。

“你什么时候呢?大美女,别忘请我喝一杯呢!”微生换上稍稍跳跃的口气,他把眼睛眯起来。

“不见得比你早呢。”我笑笑,从包里掏出一沓照片,“帮我看看?”

“其实,结婚这事凑合吧。爱情,经历经过就好。”

“是。”气氛略微的悲戚。

那些年飘荡在树下的爱情让风吹散了一千遍。

大约的和微生扯了几句,彼此站起来。

“先走了吧。”他笑笑,鼻翼撑起小块阴影遮住半只眼睛。

“诶。”我喊住他,垂下头想想,“算了吧。”

在回家的路上我接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,号码恍惚有些熟悉。

花卿的声音许陌生。

她说:“我要结婚了。”就像十九岁的夏花卿说,木棉,我爱上了一个人。

空气在这里凝结,我仿佛被人删了一个耳光,疼得赤裸裸。

“他比你大?”我犹豫地问。

“是。”

突然有一种慌张的感觉,推脱着说自己还在开车晚点聊,然后匆匆挂了电话。

回家时是老妈开的门。

“来,你看。”她拉过我。

是婚宴的请帖。

“说是你爸的朋友的,你看你看,这女方不就是叫夏花卿嘛,连照片都有诶。”老妈的手指指指点点。

喜帖是新的样式,附着新人的照片。

“你看是不是夏花卿?”

我甩开老妈的手,看了看手机,才发觉是家里的电话响了。

老妈探手去接。

“你爸说是不回来吃,又不回来。”老妈抱怨着抛开了刚才的话题。

夜里出来上厕所时听见爸妈的夜话,有些梦语的感觉。

“那个夏花卿和你那个朋友宋儒是怎么样啊?”

老妈很八卦,这是真的,我轻脚步走出厕所。

“你知道么,今天哦,木棉的相亲对象是那个女孩的前男友诶,挺好的一个男孩子,那时也不知道怎么就弄分手了。”

“那时和木棉还是同学吧,和男的年纪差不少吧,今天还真收到请帖了。”

“哎,也真不容易,找了这么大的。”

“宋儒也没有比那个女孩子大特别多吧,也就七八岁的样子,现在嘛,谁还管这个,他说看到这个女孩觉得很动心。”

停顿了一会。

“宋儒说过段日子来看我们。”

“怎么还过段日子?”

“忙着呢,是结婚啊。”

半夜的时候爬起来小坐了一下,然后给花卿打了一个电话。

是略微困倦的声音,说着喂。

“睡了?”我揉揉眼睛,是初醒的酸痛。

“还没有。”花卿的声线开始变得很感性;“我在等你电话,你信不信呀。”

“什么时候变得会撒娇了啊!”我开始打趣。

男的叫宋儒,是从政的商人,近四十的样子。长像儒雅,出身较好。因为年纪比花卿大的关系,又因为长久没有绯闻,大家也都以为是真爱。偶尔有人指出年纪差的多,也会被网友以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浪漫爱情来掩过。

他们最初是商业上的伙伴,具体说是宋儒算是花卿的老板。

花卿很聪明很漂亮,时间也把她沉淀的谦卑,偶尔露出一点反骨也到招人喜欢。是宋儒追的花卿。他说的很直接,感觉遇到对的人了。花卿躲开了一阵子,最后也接受尝试着在一起。感觉差不多了就打算结婚了。

“他大你太多了,快有十岁了吧。”

很久很久的沉默以后,花卿才说。用了阴郁的口气,是她认真时的口气。“我很好,我笑过我哭过,现在是我该沉静的日子了,我想找一个经得起平淡的流年的人。”

“我很好,真的。”花卿重复着这句话,和她当年说得一模一样、

【五】

宋儒来家里时牵着花卿的手。

花卿热情地喊着阿姨,夸我妈一点都没老。

他们看起来是很般配的人,即使宋儒打了很多,看起来也都还年轻。

客厅里老妈一边问着打算什么时候要孩子一边夸着花卿漂亮。

“读高中时就是挺漂亮的女孩子了吧。”

宋儒附和着贬低自己,说:“娶到这样的大美女是自己的福气啊。”

老妈就笑了起来,大家也跟着笑,花卿委委屈屈的样子。

临走的时候是我去送他们的,我很认真的说:“祝你们幸福。”

花卿像个孩子一样地笑起来:“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吧。”

“会的。”

正月的时候我陪花卿去试了一套礼服,顺带去了花卿家、

她还没有和宋儒住在一起,家里稍微有些乱。花卿解释说是最近在理东西。地上零零散散丢这几只纸盒,很久没打理了的样子。。

花卿俯下身去继续理东西:“噢,你记得么,我走的时候给了我一张银行卡,装在信封里,还说不许看。”“恩………”她抬起头看着我,“谢谢你,刚开始的日子的确很难过。”她明媚的眼睛闪了闪。

“是朋友嘛。”

我随手捡起写字台上的胶套本,好些年了。

“这个啊,你带走吧,都是过去的情绪了,我舍不得扔,又不知道放哪。”

我帮着花卿整理东西,一边建议她找个小时工之类的。

“我不喜欢别人动我东西。”这点到还和以前一样。

“ 嗯。”我应着,一边盘算着告诉她我遇见过微生。

“花卿,问个问题。”

“恩?”

“你那是为什么和微生分开呢?”

虽然事隔经年,花卿还是愣了愣。她抬起头来,说你还是别问了吧,我不愿意说。

大概还是会痛的吧,不管时间有多久,就算错误可以被遗忘,心痛还是难以释怀的吧。

是在花卿结婚那天我才知到,她是个养女,是在医院里抱错了的孩子。开始家里人都不知道,后来花卿长得越来越不像父母才被发现的。

花卿长得很漂亮,是她母亲所不能及的。

花卿站在宋儒身边,穿着精心订做的婚纱,衬得身段很好。宋儒穿着黑色的西装也显得挺拔。

老妈坐在宴席上:“其实,看起来真的很般配的。”

可实际上谁又知道她过得好不好呢?

婚礼的时候微生也在,是作为企业代表来的。

他离开的很早,和我一起喝了两杯酒,我看到他眼睛里的隐秘情绪。他半握着拳,看着手腕,有意丝若隐若现的苦笑。他对我说:“其实我什么都不缺。”

我分不清微生的意思,是在和宋儒比,还是一点自嘲。

大概都有吧。

微生没有错,花卿也没有错,是时间错过了吧,又或者是别的什么,我想。

婚宴上花卿喝的很尽兴,醉了的时候微红着脸,靠在宋儒的怀里,很乖巧。

我在回家的时候翻开了花卿给的本子,大约是十六岁到十九岁的闲言碎语,本子空了半本,间隔着有几页没有标明日期的话。

十六岁的时候她写:我要扬起自己不凡的命运。很倔强的笔体。

十七岁的时候是:早晨依旧在下雨只是一些澄明的雨丝

有些东西会拥有,只是不知道我那时是否还像现在一样在乎

东风太恶,西风不暖

只想走在世界的外面,与自己为伍

十九岁时是:好想吻天荒,不顾一切,微生。

没有标记日期的小段子里写着:

天空斑斑点点像昆虫在纸上过路的痕迹

仿佛是被丢在火车尾巴后面的一小节车厢

他们走过的路程就是我年华停滞的距离

【六】

云朵被阳光染得像盛夏一样。

花卿靡靡地说:“木棉,我爱的是一个人,我嫁的是一个人。”

她不爱他,我可以猜想的到。可是微生也没有留住她。

我想微生肯定也是拼命地挽留过的,微生和花卿手上都带了一块表,是用来遮掩伤口的。可是,难道真的以为看不见就不痛了么?

花卿说,木棉,别告诉他,我依然很爱他。

花卿说,我觉得我这辈子要嫁的人不一定是宋儒,也许是别人,但不会是微生,这一点我十九岁时就认识到了。那是她最初爱上他的时候。十九岁。

很久以后,我才明白,就算花卿有多么优秀 ,可是微生和她都只是两个世界的人,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。

所以才会有哀伤和刻骨铭心的爱吧。

花卿,请你幸福。

花开半季,情暖一生

孙燕姿
青春是一条青春是一条轮回的雨巷,多少人,在这里寻找散落的过往。——题记

半季清淡,心似兰草,执一枝素笔,写尽四季暖凉,百态人生,文字的清香里,没有风华绝代,只有岁月静好。在平淡无声的岁月里,一个落尽繁华却依旧灿烂如初的女孩,没有温润如玉的文字,却给人沐浴春风之感。

凉风吹起书页,浅夏,让尘封在书卷里的词章和故事,弥漫着潮湿的起气息。独倚幽窗,看转角处的青石小巷,一柄久违的油纸伞,遮住了低过屋檐的光阴。过往流年如同一场落花飞雨,灿烂拥有之后,倘若能做到洁净相忘,未尝不是一种通透。

走过红尘陌上,品过浮世清风,才知道,人生不过戏梦一场。其实,故事早已改写了当初的模样,可流年,为什么还要这样叫人感伤,一定有些什么,被我不小心遗忘。否则,转角处的灯火阑珊,不会那样凄清荒凉,昨天留下的,不会只是淡淡迷惘,如果支付了整个年华。那么,是否就可以拥有我想要的静好人生。

花不会因为你的疏离,来年不再盛开,人却会因为你的错过,转身为陌路。一程山水,一个路人,一段故事,离去之时,谁也不必给谁交代。既是注定要分开,那么天涯你我,各自安好,是否晴天,已不重要。

一段故事,只留下残缺零碎的记忆,这散乱无章的记忆,还能拼凑出一个完整的结局吗?花事已过,而我在匆匆时光里,无端地错过了花期。总以为,那些散落的芬芳是爱的流转,还是对年华最美的深铭,不知道人生需要留白,残荷缺叶也是一种美丽。

如果可以我只想作一株遗世的向日葵,守着寂寞的年华,在时光流过的渡口,和某个归人,一起静看日落烟霞。一个人是诗,两个人是画,就许我,用剩余的时光,重新和这里的一草一木,一瓦一檐,诉说衷肠。

在午后慵懒的阳光下,将一盏茶,喝到无味;将一首歌,听到无韵;将一本书,读到无字;将一个人,读到无心。那么就珍惜,尘世种种的爱,让每一天,都安宁如水,年华简静。多年以后,我依然可以,凭借清风的气息,回味昨天的你。

我若离去,后会无期,人生何处不相逢,但有些转身,真的就是一生,从此后会无期,永不相见。我是一个凉薄的女孩,命运在我的手心,雕琢了冷暖的脚印。就让我做一个荒寒的伶人,独自坐在消瘦的烟火里,默默地看一段老去的光阴。

2014年7月20日星期日

不扰,是最好的温柔

关悦、佟大为
这个世上,相信有很多人是喜欢安静的。一切的喧哗都沉进远古洪荒的宁静里,所有的嘈杂,在这儿悄然凝冻。在某个角落,有一种叫幸福的细致东西正在慢慢酝酿。安静形成的空间,保护着心的容颜不曾改和一场庞大而没有落幕的喜。

有谁,忍心去打扰这份平静和安逸?

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的《茶花女》,早已沉入时光的深处,取而代之的,是银幕上的经典女神形象葛丽泰·嘉宝,悲情的演绎,成就了她成为好莱坞的悲剧女神,而全世界的观众,似乎也由衷地喜欢在银幕上看嘉宝死。尤其是嘉宝在“茶花女”中临死的台词,让整个世界的心停顿了几秒钟――"我的心,不习惯幸福。也许,活在你的心里更好,在你心里,世界就看不到我了"。

安静的诉说,透出彻骨的悲凉。被世人称为带有“绝望之美” 的嘉宝,一生形影相吊,独自生活,她神秘的气质,独特的性格,非凡的演技,追求她的人自是不计其数,她却冷漠地将世界拒之门外,在好莱坞拍戏的16年,她接连搬了11次家,即便遇到她主演的剧本导演和作家,她依然低头慌张地逃遁。“我散步的目的是逃避现实。当独自一人时,我常想到自己过去的一切,有好多值得深思的问题。“

作为女人,她怎么躲得开世俗的纷扰?心的流浪,找不到想要的安详。她的外表那么美,可她活得多么狼狈。

“假如说我爱过什么人的话,那就是斯蒂勒。”她无法忘记最初遇到的斯蒂勒,他带着20岁的她,从纽约到好莱坞。但是斯蒂勒的命运却越来越凄凉,最终返回了瑞典,次年即过世,临终时手中握着的是他和嘉宝初抵美国时所拍的一张照片。

你给了我一滴泪,我却看到你心中全部的海洋。

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岁月,他从她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,穿过柏林,穿过纽约,穿过进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,带给嘉宝饮恨终生的哀伤,自此她发誓“独身不嫁,了此一生”。她在《瑞典女王》中的那句著名台词一语成谶———“我将一个人终了此生。”

为了守住这个诺言,面对素有“伟大情人”之称的约翰.吉尔伯特的求婚,她也数次拒绝。

“请让我一个人呆着”,这是她在影片中出现次数最多的一句台词。有人说,她的脸庞,她的神情和她独一无二的嗓音完全穷尽了这句话的涵义,她用行动在丛生的泪水里仔细铭记,绕过最初和最后的温暖,一个人绵延着不息的痛惜和眷恋。

她,让我想到英国王妃戴安娜,想到她的临终遗言:别打扰我!

纵观王妃的生前,从天真烂漫的灰姑娘兑变到荣华至尊的皇妃,她的一生仿佛没有安静过,她的死更是备受争议。作为一个传奇的存在,她从来没有被遗忘。 她的香消玉殒,令昔日冷清的皇宫被鲜花和悲伤包围;教堂外,成千上万的人为她祈祷,她的灵柩经过的77英里道路上洒满了鲜花。

可是,这样一个博爱时尚的全民偶像,她的婚姻却像一条干涸的小溪——没有汹涌澎湃的感情,也没有鱼虾成群的生气与活力,她的丈夫查尔斯王子把她当做是透明的隐形人,为了吸引丈夫的目光,她甚至拖着有孕的身子故意不小心从台阶上滚下来,而他依然目不斜视地走出去。她不禁掩面哭泣。

昨天的太阳,晒不干今天的衣裳。与其执着一个走远的人,一段枯萎的情,不如远离繁华,面对空旷。每个人都是一个国王,在自己的世界里纵横跋扈,你不在乎我,我又何必在乎你?

这个社会,有太多的贫困儿童,正在死亡的边缘挣扎,需要自己的帮助,所以戴安娜王妃把对查尔斯王子的爱转化到了对社会、对贫困儿童的爱。与王子平静地分手后,精神焕发的戴安娜投身到慈善事业,利用自己的高知名度来为慈善组织作宣传和筹款。她将她所拍卖的79件服装所得350万英镑,全部捐给慈善事业,她资助了20多个慈善机构,她是一位真正的人道主义者,在1987年,一个许多人还相信艾滋病可以通过轻微接触就能传染的年代,戴安娜王妃坐到了一个艾滋病患者的病床上,握住了他的手并且拥抱了他,连当时的美国总统布什夫人也感动得泣不成声。她告诉了世界艾滋病患者需要的不是隔离,而是热心和关爱。在之后由她发起的反地雷运动中,她颠覆并且拯救了英国王室高高在上的冰冷形象。她的品行深深地感动了普通人,尤其是苦难之中的人们。她是一位真正的人道主义者,得到了人们的尊敬,联合国人道主义奖颁给了这位善良的女人。

她奔波在一场又一场的慈善事业与爱情路途中,她累了。她因车祸永久地离开这个世界,临终前,她告诉人们:别打扰我。

这样一位女人,绯闻与她如影随形。离婚后的戴安娜始终没有放弃过自己寻找一生真爱的愿望,无论之前发生过多少不开心的事,她需要的东西其实很简单——一段快乐的爱情。她生活中先后出现过几位情人,却无疾而终。

那又怎么样?不必探寻王妃爱情故事后面所谓的真相,犹如《高斯特庄园》探究到真相的结果,总是悲哀远大过初时窥探的欲望,就让一切平静地滑过岁月的心河。离开或者存在,脆弱得只是一瞬间的产物,犹如古老唱片的跳针,终有一天尘埃落定,到最后,只是满盘皆输的落寂。所以,于水上岸边,默默观望,便是最好的温柔。

“你的世界就让你拥有,不打扰是我的温柔”。很喜欢五月天唱的这首歌,不是因为音乐,而是因为歌词暗合心情。

爱是人类永恒的主题,长年的书写,我的文章免不了脱俗。曾经以为不扰是因为不爱某个人,有一天,才发现,不扰是因为太爱那个人,曾经以为一辈子不会忘记的事情,就在我念念不忘的日子里,被我遗忘了。而今的我执笔热情地抒写这回事时,我知道我离爱情这件事,早已云水两重天,内心的冷静和淡薄,超越了爱情本身的意义。

曾有一些从未交集过的朋友来到我居住的这个城市,或旅游,或走访,或特意,想要见我,请原谅我的婉拒。

感谢TA们,一路相随,对我真诚的关爱;理解TA们,生命短暂,“未见”是人类永远的惶然与不甘。可是你有你的大漠,玉门春风,琵琶轻弹,我有我的江南,水墨似画,落雨织弦,大漠和江南的美好,都是在距离里完成的啊!我凭借对缘分的尊重和对友情的信仰,将千山万水的距离浓缩在文字里。正是因为有了距离,才有了情感生长的空间。喜欢我的文笔,自然,我在你的想象里,有千般想象,万般模样,不论哪种,都是不加定论毫无约束的美。而当我站在你面前,尘埃落定的展示,那些妖娆丰美的想象,要到哪里去成全?

假如,我的文字把你带入远方,我又何必用我的肖像将你拉回现实?友情的可贵,在于它因距离而产生美好,真爱的伟大,就在于不扰才是最好的温柔。

风清会意云白,我在此处举杯,新茶三沸,正当时。